日期:2023-09-01 00:51:01 来源:海南日报
(资料图)
本报海口8月30日讯(记者马珂)日前,我省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,确定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,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80元,财政补助标准640元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实施精准参保扩面,聚焦重点人群、关键环节,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,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6%以上,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%,确保应参尽参。同时切实做好学生、儿童和新生儿、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,深度挖掘扩面潜力,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。此外还将积极推进“参保一件事”一次办和“出生一件事”联办,提供多渠道便民参保缴费服务措施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,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,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。将按照《海南省医疗救助办法》做好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救助对象门诊、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医疗救助等工作,坚持应资尽资、应保尽保、应助尽助。
同时持续扩大药品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,集采药品品种数超过600个,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10个以上,引导医疗机构优先合理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。
按照《海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》和办事指南要求,我省还将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,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。并引导申请人通过我省政务服务网办理“出生一件事”;依托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优势设立便民服务点,将医保经办服务延伸至基层网点,实现群众“就近办”;指导参保人员在线下柜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,登录海易办、支付宝等APP缴纳保险费,或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、海南医保APP线上自助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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