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3-08-16 18:38:01 来源:银柿财经
8月15日,一张“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欣光花园项目营销工作的函”在网上流传,引发网友热议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函件照片显示,发函方要求汇仁集团有限公司“对销售不力的营销团队进行约谈、调整、解聘”,原因是“公司开发的欣光花园项目未能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,对我县整体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”。
南昌县位于江西,隶属于南昌市。
当天下午,银柿财经致电双方求证函件的真实性,获知7月6日南昌县住房保障中确实曾向汇仁集团发函,但双方均表示“不清楚内容”。而在多位受访律师看来,作为事业单位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要求企业调整营销策略这一行为,明显超出了自身该有的职责范围,属于无权的民事法律行为,并没有法律效力。
二季度卖房11套,“严重影响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”
根据网传的照片,函件中写道:“根据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》,我中心对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欣光花园项目进行销量核查,发现该项目在南昌县2023年二季度房地产销售排名靠后,销售数据为11套,销售面积1129.11平方米,严重影响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。”
函件中提出,希望汇仁集团能根据市场变化,履行销售主体责任,及时调整营销策略,加大营销力度,压实营销责任,对销售不力的营销团队进行约谈、调整、解聘,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向中心提交销售整改措施,如未提交销售整改措施,住房保障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处理。
函件的落款是“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”,发函日期为7月6日,并盖有公章。
8月15日下午,银柿财经拨打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,其工作人员表示,确实有向汇仁集团发函,时间也是在7月6日,但不清楚函件具体内容。而汇仁欣光花园项目售楼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,汇仁集团方面工作人员表示:“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,不清楚也不方便透露。”
但据其他媒体报道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该公司一地产项目销售业绩不是很好,“我们发给企业,是要他们督促营销公司,开动脑筋、加大宣传,加快销售的速度,我觉得我们没做错什么。销售业绩不好的时候,就敦促他们想办法。”
该负责人还介绍,实际上除了发函给这个项目,“我们还发了好多,前十名的表扬,后十名的鼓励,让后十名的开发企业约谈营销团队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“汇仁欣光花园”项目官方微信上一次更新还是在2022年9月17日,停更将近一年后,最近在8月7日发了一篇项目推广文章,主要内容是:“为助力人才安家南昌县,县政府从人才、契税到房票等推出多项购房补贴。购买汇仁欣光花园则最高可享5万余元政府补贴,且近期项目推出买房送车位等优惠,算下来总价能省10万元哦!”
“并不具备法律效力”
针对这一函件,不少网友质疑称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这一行为有干扰企业自主经营、滥用职权的嫌疑。
据了解,欣光花园项目由汇仁集团投资开发,位于南昌县莲塘老城区。汇仁集团创建于1992年,是一家专注于研发、生产、销售高档调理滋补品类中成药的大型医药企业。通过股权穿透图,其股东均为个人,分别为陈冰郎、陈年代、陈克峰、陈苏岚、陈芬兰和陈菁兰。
南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则显示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是南昌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建制,属于公益一类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
“汇仁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,民营企业的性质是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”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琮玮向银柿财经分析道,企业制定销售策略以及方案等是市场经济行为,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。
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志强补充道,作为事业单位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包括商品房网签备案、商品房开发服务、房产交易服务、经纪机构监管等等,可以提供相关的政务服务,但不具有行政管理权,无权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。
他还表示,函件中提到的解聘营销团队,也是一种违法解除的要求。“营销人员与房地产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,除了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外,不应因市场的变化而解聘劳动者,否则就是企业违法解除合同。”
“事业单位这类发函,属于无权的民事法律行为,谈不上违法,但是并不具备法律效力,企业完全可以不理睬。”王琮玮说。但是,当地企业是否接受函件要求,也要看其综合考量。王琮玮表示,虽然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没有行政管理权,但是其职能范围里也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,出于在当地继续发展的要求,这个函件对企业的影响力或多或少都存在。
受访律师还强调,即便是住建局、房管局等行政机关,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也无权干涉。除非是企业营销策略涉及虚假宣传、恶性竞争、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,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出面管理。
“县级房地产市场活力有限”
“这一事件比较典型,住房保障中心的主要出发点在于提振当地房地产市场,但方式方法欠妥。”王琮玮感慨道,“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,全国的房企日子都不好过,一个县级的房地产市场本身活力就有限,当下更加举步维艰,不是一句简单的刺激消费就能复苏。”
据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,南昌县位于赣中北部,地处鄱阳湖之滨,三面环抱省会南昌,2021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1073014人。2022年南昌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(GDP)实现1280.35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4.2%。
南昌县统计局发布信息显示,2023年上半年,南昌县先后出台了多项优化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,涉及发放购房补贴、申请“保交楼”国家专项借款、优化限购、降低首付比例及房贷利率等方面。受此影响,南昌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呈现趋势上扬的态势,房地产投资则全面复苏。
从数据来看,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回暖、小幅调整。南昌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35.85万平方米,同比下降5.4%,增速较去年全年提高24.6个百分点,较今年一季度下降9.2个百分点。其中,住宅84.50万平方米,同比下降28.3%;办公楼10.84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624.5%;商业营业用房36.51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88.8%;其他房屋4.0万平方米,同比下降20.4%。上半年,全县商品房销售额119.64亿元,同比下降3.5%,增速较去年全年提高24.8个百分点。
值得一提的是,南昌县统计局还指出,上半年全县只有5家房地产企业和15个房地产项目入库,其中含10个安置房项目,入库企业和入库非安置房项目较少。另外,商品房销售区域差异较大。上半年,南昌县商品房销售面积上1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有38个,其中东新乡15个,占39.5%;小蓝8个,占21.1%;莲塘7个,占18.4%。余下的乡镇受基础设施建设、教育商业配套及投资环境等因素影响,房地产开发的力度不够,房地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。
而南昌县统计局建议中,便提到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关注力度。其中明确要加强部门协作,对南昌县在建房地产项目规划许可、施工建设、销售等情况进行梳理,开展问题调研和跟踪服务工作,推进开发建设力度,确保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应统尽统。针对开发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,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开发建设力度,了解他们的迫切需求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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